3)第十七章 瑜珈与炼丹_苏东坡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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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的休息。不但规定在固定时间停止呼吸,并且身体采取休息的姿势,并且还要消灭静坐在臂椅中时头脑里自然的活动。练习瑜珈全部的努力,可以用简单而非专门的术语描写为——在于努力少思索,以至一无所思。最后这无所思乃是最难做到的。最初是集中思想于一点,这已经够难,因为人的头脑习惯于由这个思想转到另一个相关联的思想。使思想集于一点还是最低阶段;再高一点儿,使专心于一点进而到一点皆无的沉思,最后达到恍惚出神的愉快境界。

  瑜珈的特点是全部身心的休息,再由于各种方式的控制呼吸以增加氧气的吸入。这时胃中轻灵无负担,浑身处于一完全放松的姿势,深深的呼吸,身体则保持于非常容易得到氧气的状态,而同时并不消耗同等量的精力,而别的运动则不然,所以说养生之道再没有如此理想的。因此,我们似乎可以了解,如果在万籁俱寂的深夜,在家中练这种功夫,人的头脑可以锐敏到感觉出自身内在的生理功能的活动。因为在最后阶段,人的心灵活动可以脱离自己而成为自己的观察者。在更为微妙的阶段,心灵以旁观者之身,可以观察两个思想之间那段空白。最后阶段,在心灵里一无所思,而能觉察比较微妙的次原子物质的形式,消除了一般人与自我的观念,这个阶段各宗教皆有其不同的宗教解释。一种解释是个人的灵魂与世界灵魂完全的融合,这正是印度教修炼的目标。但是,不管人对宗教的看法如何,瑜珈术使人获得的心境,虽然与睡眠和自我暗示状态相似,还是不同于此等状态,因为心灵还保持完全的自觉和反射的控制,而且瑜珈术的修炼者分明记得这种状态下发生的一切活动。

  苏东坡在描写自己的修炼时,他发现瑜珈术有很多明确的特点。他控制呼吸,似乎是脉搏跳动五次算呼吸的一周期。吸,停,呼的比率是一:二:二。停止呼吸最长的时间是“闭一百二十次而开,盖已闹得二十余息也”,照印度的标准,较低的限制,是大约一百四十四秒。像一般瑜珈的修炼者一样,他计算他的呼吸周期,也和他们一样,他自称在控制呼吸时(吞吐比例规则)有一段时间完全自动而规律。在集中注意力时,他也是凝神于鼻尖,这是瑜珈的一个特点。他也描写了一种为人所知的瑜珈感觉,在此一期间,心灵完全休息,再加上内在知觉的高度锐敏,他觉察到脊椎骨和大脑间的振动,以及浑身毛发在毛囊中的生长。最后,在他写的那篇“养生论”里,他描写此种状态的舒服,与从此种运动所获得心灵宁静的益处。

  关于此种运动的心灵方面,他的修炼仍是瑜珈术。在给弟弟子由的一封短信里,他描写正统瑜珈默坐的目的。他认为从感官解脱出来之后,真正体会到真理,或上帝,或世界的灵魂,不是在于看到什么,而是在于一无所见。他致子由的信如下:

  据我所知,苏东坡赋给了瑜珈几项中国要素。他不但排除了那些弯曲腰、腿、脖子等类似特技的动作,以及其他粗怪的扭曲动作,而且增加了定时的咽唾液,这完全来自道家合乎生理的心得。他向张方平推荐他的修炼方法,在信里他这样描写:

  吞咽唾液是根据下面生理的推论,与道家五行宇宙论密切相关,我们未免觉得怪诞,可是对相信此种宇宙论的人则颇有道理。苏东坡所写最难懂的一篇散文叫“续养生论”,在这篇文章里,他把中国极其难懂的古语“龙从火里出”“虎向水中生”解释得十分令人满意。苏东坡说,我们随时都在焚烧自己的精力,主要是两种方式:第一:包括种种情绪上的纷扰,如恼怒、烦闷、情爱、忧愁等;第二:包括汗、泪、排泄物。在道家的宇宙论里,火用虎代表,水用龙代表。代表火或控制火者为心,代表水者为肾。根据苏东坡的看法,火代表正义,所以在心控制身体之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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