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四十三章 我看到,我征服_第一次当海盗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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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籁。

  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人应该有姓名,这是起码的尊严。

  何恩很喜欢这个名字,当然了,现在他还喜欢自己手里的那把刀和那面盾。

  刀和盾是县里看其强健有力,将他选拔为巡检刀盾兵时发给他的,一把漂亮的改良苗刀,刀身狭长,刀锋锐利,兼有倭刀和唐横刀的特征和优点,坚韧又锋芒外露,一看就是千锤百炼出来的利器。

  那面圆盾也不是俗物,柳木为里,上面覆盖着一层铁皮,足以抵御任何箭矢刀枪的劈砍刺杀;而皮革的套臂和铁质的把手,则可以令圆盾牢牢的贴在他的左臂上,庇护着何恩的安全。

  圆盾抵在身体左侧,口中大吼着左脚踏前,作一个逼挤前冲的动作,然后右脚大步跨上,右手苗刀划着刀花砍下去,霸道凶狠,这是何恩学到的第一个刀技,很实用。

  为了得到刀盾兵这个身份,何恩付出了很多努力,光是长达十里的限时负重越野跑,就让他差点累死在终点线上,其他诸如举石锁、拉铁链一类的考核项目,同样让许多人望而生畏,以至于最后连奎松县刀盾兵一共五百人的规定名额都没有招满,足足空了十来个。

  “参加官军了,就好好当兵,家里新开荒了五亩地,足够养活我们,你不必牵挂,要对得起那份饷银。”他的媳妇替他披上自己亲手做的那身树皮铠甲时,曾这么嘱咐他,语气里在惜别之余,还充满了喜气。

  何恩知道,这是因为自己当上县里的刀盾手之后、家里人在左邻右舍的眼里地位陡升的关系,刀盾手每个月有七钱银的军饷,还可以格外在衙门里领一匹麻布,一斗米,福利之好,绝对令人羡慕眼馋。

  想到这里,何恩紧了紧身上的包袱,里面装着他的树皮甲胄和干粮,刀和盾则紧紧的捆系在包袱下面,这样可以用包袱护住它们,避免被雨水打湿,这两样可是他视为命根子的东西。

  此刻,他正步行走在吕宋岛中部泥泞的道路上,天下小雨,长长的行军队列走在朦胧的雨中,每人头上都顶着一片芭蕉叶子,沉默的踩着前面人的脚印,不时有骑马的纠察从队列边跑过,马蹄溅起的泥水能甩人一脸。

  “何恩,你说,前面那些马尼拉兵,他们身上穿的铁甲有多重?”

  走在他旁边,同样被作为奎松刀盾手征集入伍的国福,轻轻的问道。

  “不晓得。”何恩小声答道,目光羡慕的盯着前方的铁甲兵队列,一如当初他从家里出发时道旁乡人的眼神。

  “我猜有十来斤吧,刀都不一定砍得进去。”国福嫉妒的道:“要是我们能当上马尼拉兵就好了,我听说他们的月例足足有二两银子。”

  “少做梦了。”何恩笑道:“那是汉人才能当上的,你又不是汉人,你是奎松人。”

  “不见得,你没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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