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六百二十九章:大势(二)_大秦之帝国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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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列国黔首审判也将邀请列国代表到场,至于来不来那是列国的事情。

  没有治外法权或是释外法权,也没有引渡条例,但就是那么一回事。吕哲是将现代的国民意识体现在所在的这个年代,不但是汉国上下本身不是那么理解,列国其实也不是那么搞得懂吕哲所说的那些话是个什么意思。

  吕哲宣告之后,列国的理解是什么呢?估计就是“别丫的让我找到理由对谁开战,老子的大斧早就饥渴难耐”之类的。一套规矩当然不是吕哲自行宣告就算完事,还会有多国进行一番协商或者讨价还价,然后以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因此在过去的三年汉国的子民在外犯了他国的律法倒也是按照程序通告汉国派代表前去,什么罪行自然是依照律法来宣判,汉国这边在有列国黔首犯法的时候也是这么干,总得来说汉国文明对待列国。列国也按照吕哲定下的规则在做事,刹那间华夏各政权似乎都成了斯文人了。

  当然不是都变成斯文人,吕哲这边是很认真在按照协商结果执行,他是真的想做出更多的贡献。而列国呢?他们是不希望得罪吕哲,引来汉国站在自己对手的那边发动战争,才会在搞不懂的情况下莫名其妙也就遵守着既定规则。

  徐岩因为徐阳在汉国的关系知道得更多,他知道汉国早在二年前就已经在制定北上作战计划,为此还对军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编……

  话又说回来,吕哲似乎很喜欢整编军队。几乎是每隔一段时间总要折腾一下?不过这种整编却不是完全打散建制,是以千人队作为基准在调动,在战争爆发的时候一个又一个千人队还能调动起来组成“校”,随后再组成“师”。由“师”由扩大为军团,军团建制地投入作战,因此并不会完全使军队失去战斗力。

  师当然不是现代的那个“师”,军队的“师”建制早在周王朝建立的时候就有了。参考战国时期的《司马法》一书的说法。每乘是甲士1o名(3名上车作战,7名在车下作战),徒役2o名。每5乘(15o人)编为1队。由仆射指挥;每两队(1o乘3oo人)由“官”指挥;每1o队(5o乘15oo人)编为“卒”,由“卒长”指挥;每2卒(1oo乘3ooo人)编为“师”,“师”之上就是军。

  汉国早就在制定出兵北上的计划,至于制定北上是进攻谁哪怕徐阳是吕哲结拜兄弟,汉国以律法治国的规定注定徐阳并不会得到什么超过身份优待,徐阳的身份也就仅限于了解这些。

  这个年代国家还不叫国家,是叫“家国”,所有的人基本是以“家”为重才会顾及到“国”,因此不止是徐阳在向家族提供信息,秦国与列国过来效力与汉国的人都有在向家族透露信息,这些得到来自家族子弟从汉国送来的情报时做出了相同的举动,那就是无论得到什么信息也仅限于是家族重要成员知晓,至于上报国家什么的是绝对不会干的。

  很不爱国?那要看当时的社会环境,也要看主流的思想。而这样的事情自夏朝开始就形成了,不是到了他们这一代才有。

  徐岩的担心是源自徐阳的身份,徐阳虽然目前在汉国只是一名校尉,但是无论怎么说都是吕哲的结拜兄弟,与之吕哲接触的机会可要比普通的校尉多得多,且两人会闲聊到的话题也是在行政体系上不会谈到的。

  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有责任保护治下的子民,徐阳反复从吕哲那里听到类似的话,徐岩也就明白吕哲可不是为了争取民心说说也就算了,是真的会因为本国子民在外遭受的不幸而发动战争……(我的《大秦之帝国再起》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oo%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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