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百零五、主角地位_我的父亲是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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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哪怕只能像蛆虫一样在地上蠕动着,爬行着……

  苦难的行程是心灵的厉炼,所以当他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浮肿的赤脚踏上一块炙热的土地时,面对即将到来的胜利他才没放声大哭,因为相信自己,因为全心投入,那么胜利就不是惊喜,而是一种必然。

  “死胡同源自一个叫黄金城的故事,据说黄金城是座迷宫,想得到黄金的人们走进去,想出来却发现所有的路都成了死胡同。寓意是人们沉沦于物欲,最终无法自拔。反对物欲说法的人们会说:如果没有发现金钱能使人沉沦,金钱是否就不是罪恶?

  这就像问如果牛顿没发现万有引力?那人们是否就飘在天花板上?人们制造出金钱却又做了钱的奴隶,听起来很讽刺,但这就是人会干的事。人总有办法把罪恶推到别的东西头上,比如说金钱罪恶却不说自己的贪婪。所以,世上没有死胡同,是人自己迷失了。”

  死胡同的童话与其他童话故事不一样,它有一段这样的开场白,像导读引言,但故事却只有一句话:

  有个人造了一座迷宫,然后,他把自己困住了。

  疑问在于故事为什么不叫“迷宫”而要叫“死胡同”。

  “因为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谁?发生在哪?”

  “一个女人,地点在费罗城。她是个出色的医生、基因学专家、武器制造大师。她曾经希望用自己的才华来赚大把的钱。用她的话说,她做的是武器,是杀人的东西,她不能指望靠这给自己搏一个好名声,所以必须卖给付得起价钱的人。直到后来她的丈夫和孩子死在次声武器中,一种通过低频震动能短时间使人致死的武器,正是她的杰作。她才意识到,她被金钱引进了死胡同。”

  费罗城,一个炎热的城市,中印交界处,方圆不到七十里,周围尽是干裂的土地,沈叶在这里用完了最后一针变脸针剂,他看到地平线后耸起一座快被完全风化的古老城市,即便如此,没有向导的话,那里残垣断壁很容易让人迷路,所以人称迷城。

  沈叶走进了迷城,那些已经风化得比他个子还矮的土墙一摸就扑扑落下沙土,偶尔能看到的石柱花纹仍在诉说这儿昔日的文明,在时间无情的湮灭中,迷城做着最后的苦苦挣扎。

  当他经过一扇土墙时,忽然地面嗡的一声,裂开一个圆洞,沈叶没有多吃惊,他知道有些东西一早就在等待自己。

  他走进圆洞,经过一条漆黑漫长的蛹道,进入深达十米的地下室,这里可以听到发电机嗡嗡作响的声音,进入的第一个房间顶吊着昏黄的灯,两边有长长的桌子,摆满了各种金属零件和仪器,大多他都叫不出名字。

  他闻到一股烤饼的香味。沿着香味他进入一扇铁门,这儿是个厨房。灯光要亮许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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